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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6 时过境迁新华社北京十二月十五日电(记者陶社兰)解放军总政治部副秘书长张贡献少将今天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根本政治原则,不允许其他党派在军队中建立组织和进行活动。
国防部外事办公室今天组织五十七个国家的七十一名驻华武官听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情况介绍。张贡献少将就解放军政治工作、总政治部职责、军队政治机关设置等向驻华武官做了具体介绍,并回答了武官们提出的问题。 张贡献少将说,军队政治工作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队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根本政治原则。为此,解放军确立了一系列根本制度,主要是:坚持军队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坚持在团以上单位设立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坚持党的支部建在连上,不允许其他党派在军队中建立组织和进行活动。解放军十分重视围绕军事训练开展政治工作。主要是教育官兵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进行训练,培育部队的战斗精神和优良作风,激发部队的练兵热情。同时,根据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积极做好反恐、国际维和、军事外交和抢险救灾等任务中的政治工作。 驻华武官表示,此次情况介绍使他们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有助于各国军队加深同中国军队的交流与合作。 为加深外国驻华武官对中国国情和军情的了解,国防部外事办公室每年都会邀请国家机关和军队有关部门向驻华武官介绍中国的外交、国防政策和军队建设等相关情况。今年以来,驻华武官先后听取了中国的对外政策及周边安全政策、国防科技工业、空军航空维修、航空技术进出口、奥运会安全保卫、中国的预备役等情况介绍。 六十多年前,国共和谈时候,中共代表周恩来就已经作出了军队国家化的承诺,对于这点官方从未否认,包括各种官方教科书以及各种官方机构的文件中,都有明确表述
以下资料引自 中共中央统战部 http://www.zytzb.org.cn/zytzbwz/theory/lishi/lishi34.htm 关于军队问题。与会三种势力的代表一致主张军队国家化,但在如何实现军队国家化问题上,却存在着重大分歧。。。。。。。共 产 党坚持军队国家化必须以政治民主化为前提,否则,就等于把政治民主化事业的支柱的人民军队交给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断送政治民主化事业。中间势力主张国共双方都交出军队,军队应立即脱离任何党派关系,而归于国家,达到军令、政令之完全统一。希望共 产 党在军事上让步,希望国民党在政治上让步。为了团结中间势力,同国民党右派作斗争,中共代表在这个问题上作了有原则的让步。周恩来表示中共赞同军队国家化的原则,但坚持军队国家化和政治民主化必须同时进行,两者可以并行前进,归于一途。经过反复讨论,最后通过了军队属于国家,军党分离,军民分治等一般性原则,以及由国民党、共 产 党、美国代表三人小组继续商定整编国共两党军队的办法,从而挫败了国民党企图取消人民军队的阴谋。 关于政权问题。首要的问题是改组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府,实现政治民主化。国民党代表提出《扩大政府组织案》,声称不是改组,而是扩大“国民政府委员会”。依照其提案,国民党在政府中占有“特定程度的多数”;国民党以外人士参加国民政府,须由主席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请选任;国民政府委员会只有讨论和决定“立法原则”、“施政方针”、“军政大计”的权力,而无用人权;国府主席有相对否定权和紧急处置权,等等。可见,国民党并不是要实行真正的民主和宪政,只是希望增加几名党外人士参加政府以装潢门面,继续实行一党专政,妄图在“统一国家主权”的名义下要共 产 党交出解放区。中共和民盟代表当即识破国民党的把戏,相继反对这项提案。罗隆基指出,改组政府的目的在于使国家“由一人集权制,过渡到民主集权制”,“结束训政完成宪政”,“各党派能参加政府”。改组政府必须遵循三项原则:必须以共同纲领为施政共同准绳;共同决策机构,要真能决策;各方面人员参加执行机关,要真能执行。并提出七点质问,揭露了国民党企图一党专政的用心。中共代表董必武支持罗隆基的发言,并强调指出,应当在有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改组政府,改组后的政府应有权决定人选,政府的主要职员,大党所占的比例不要超过三分之一。经过艰苦的协商讨论,会议通过《和平建国纲领》作为政府的施政纲领。纲领确定建立统一、自由、民主的新中国,保持国家的和平发展;规定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并拥有用人权;规定政府委员名额的一半由国民党以外的人士充任,而所有涉及施政纲领之变更须有出席委员的三分之二赞成始得议决,等等。如果实行这样的政府改组,国民党虽然在其中仍占有主要地位,但它已经不能为所欲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将拥有能够保障施政纲领不致被曲解、变更、撕毁的否决权。 改组后的政府应是从结束国民党的"训政"到实施宪政的过渡时期的政府,它负有召集国民大会以制订宪法的任务。政协会议通过的宪法草案规定,立法院为相当于议会之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并对立法院负责。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这种制度,接近于英、法等国实行的议会制和内阁制。实行这种政体,虽仍不能改变国民党政权的阶级本质,但对于蒋介石独裁政体是一种否定,这是向政治民主化方向的一种进步。同时,宪法草案又规定了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原则,规定省为地方自治的最高单位,省长民选,省要制定省宪,等等。这类规定,对于解放区民主政权的存在和发展可以起到一种保障作用。 Comments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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